关于创新设计的不可预见性

        “创新”:从词义上分析,“创”是初次开始做,而“新”则为初次出现的事物;“创新”抛开旧的,创造新的②指创造性;新意.创新是指某一事物或某种方法弃旧立新的行为或结果,同样也指人们所进行的创造性活动。
 
      “设计”:表现在为实现一定需求这个明确目标,而拟定的计划与方案,并将科学、技术、艺术、经济等融合。一般来说,人们对设计的成果,不仅希望它是经济、耐用、实惠的实用品,而且希望它是美观、新颖、宜人,能满足和提高审美情趣的艺术品,有和谐、完整、个性优美的结构和形式。
 
    “创新设计”:是充分发挥人的创造才能,利用技术原理进行创新构思的设计实践活动。其目的是为人类社会提供富有新颖性和先进性的产品。如第一次采用了或实现了过去从未有的新形式和新内容,产生了新的功能效果,或者说在某方面有所创造发明。
 
     设计过程中如(   标志设计、 VI设计、 logo设计 、品牌设计 、商标设计、 包装设计 、环境导示设计CI设计方案通常并不是唯一的,任何设计对象本身都是包括多种要素构成的功能系统。总是围绕着一个最为本质的“问题中心”而展开的,这个“问题”就是经过设计之后所要达到的一种成果。而在设计过程中,它是受多种因素所限制的,其中包括科学、技术、经济等发展状况和水平的限制,也包括设计对象所提出的特定要求和条件,同时还涉及环境、法律、社会心理、地域文化等因素。这些限制因素共同作用于整个设计过程,形成了设计师所进行构思的一组外围条件。各种因素的自身作用和其相互作用对设计本身所产生的力量有着大小的差别,而作为设计师本人就需要甄别这些因素,协调其相互关系,合理取舍,考虑尺寸、材料、结构、形式等等,而在这之中就需要设计师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才能最后完成设计工作。
 
 因此,我们可以说:创新过程是一种基于多重因素相互作用下的一种不确定性的预见。所以,很难判断出哪一时刻产生的创新的结果或哪个个别因素造就了创新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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